离退休党委、离退休处是学校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能是:认真学习、积极宣传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要求,组织落实、协调做好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工作。
根据以上职能,离退休党委、离退休处的主要职责是:
1. 根据党和国家干部工作及离退休工作的有关政策、规定,研究拟定我校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,并组织贯彻实施。
2. 加强与学校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与协作,按照政策规定,做好老干部和退休教职工政治、生活等方面各项待遇的落实工作。
3. 配合党组织认真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组织学习、阅读文件,传达通报学校情况及参加有关会议和政治活动。
4.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离退休教职工承担力所能及的工作,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;及时宣传、表扬离退休教职工中的好人好事。
5. 充分利用现有条件,办好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(室),协调各老年社团积极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宣传教育、参观游览、医疗保健、文娱体育等健康有益的活动,丰富离退休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。
6. 接待处理来信来访,定期召开离退休教职工座谈会,进行家访、谈心及时听取和了解老同志的意见和要求,为离退休教职工做好服务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困难。
7. 组织各大节日的慰问活动和有关老年方面的福利工作,受理审批困难补助;督促检查"老年教职工服务中心"为离退休教职工提供便民服务。
8. 关心离退休老同志的思想和生活,做好慰问和安抚工作,协助离退休教职工原单位妥善处理老同志病逝后的有关事宜。
9. 负责制定离退休工作计划等文件,起草有关文稿;使用好活动经费;做好各项基础工作,逐步实现管理服务工作的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10. 调查了解离退休教职工的情况,定期总结离退休工作,并及时向学校党政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。
11. 加强本部门的机关建设,督促检查本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树立为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的思想;负责本部门文件、资料的立卷、归档和有关统计工作;管好、用好本部门资产。
12. 承担校离退休工作委员会、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13. 承办上级部门和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。